从今年开始,建德市每年拿出数10万元资金,专门奖励乡村人民调解员。目前,建德市80%以上的矛盾纠纷在村一级就能得到及时化解。 乡村人民调解员通过和风细雨的工作,让当事人“化干戈为玉帛”,既解决了纠纷,又不伤和气。问题是,按照我国法律法规有关规定,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时不得收费。人民调解员便成了‘白忙官’,不但没有报酬,有时还要贴钱进去。 建德市的这个措施好在以奖代补,通过责、权、利挂钩,明确目标和责任,从有效的评价、激励与制约机制入手,通过严格的监督管理,促使乡村人民调解员既有动力,也有压力,尽心尽责地工作,想方设法地完成各项调解任务。这既有利于“大调解”格局的早日形成,也促进了平安建设。 |